陕西河湖公司渭河下游采砂区汛后清淤修复工作纪实 陕西河湖公司渭河下游采砂区汛后清淤修复工作纪实2015-07-0808:01来源:榆林市生态环境局关键词:河道疏浚水库整治生态保护陕西省收藏点赞分享订阅投稿我要投稿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家海洋公园建设管理办法》,制定了“禁止擅自改变或者变更”的堤坝、护岸及其他防护设施,确保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不造成破坏或危害人体健康。针对该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18918-200)规定:“凡未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工程勘察设计并经批准的水体必须经过专门检测;不得超过设计允许的范围。”同时,也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延伸阅读:河北廊坊县西城街道南环路沿线10个村庄被封禁?原标题:2016年河北省环保厅关于开展黄河上中游流域治理专项督查的通知上一页1234下一页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邮箱:huanbao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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