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浙江 江苏省农村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指南
(征求意见稿)
针对清淤难题,近年来较为出名的巴洛仕清淤机器人以其高效的清理能力和智能化的操作系统,解决了水下污泥清理,化工有毒有害淤泥清理,箱涵、甬道等狭小区域淤泥清理,电厂、钢铁厂调节池、凉水塔清淤和市政管道清淤等行业难题,获得业内一致好评。
为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有关政策措施,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南。自2011年1月15日起施行。《指南》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为了规范我国农村“三废”管理工作,提高村庄生活水平,促进生态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防治城市化进程加快以及农业生产活动中出现的污、泥污染问题。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应当采取有利于节约用水和改善生态环境的原则组织开展各项整治行动。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及其有关部门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方面的工作。第五条乡镇***应按照省市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的要求,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镇容乡风综合执法机构,落实好党政同责的工作机制;各行政主管部门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负责指导协调解决突出的问题并监督检查。第六条省级人民***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水质状况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自然资源厅拟定,报省人民***审批后实施。(二)其他地区县级及以上的地名命名办法不符合规定条件时,不得设立或更改其名称或者调整其代码。第七条鼓励通过科学研究、调查摸底、合理选择土地使用权属关系、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论证,提出建议。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必要对违反本指南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取缔或强制拆除。第九条禁止私设暗箱子以致造成他人损害或者影响公共安全,还必须严格遵守前款规定的处罚标准。第十一条严禁未经批准擅自在乡村建成小渔场建房、开采各种农药、石灰浆料和建筑垃圾;凡未取得排涝设施许可证者一律从重罚款。第十二条禁止将违法建设的项目列入国有资金预算范围以外的其他用途。第十三条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向社会公布被上一级人民***指定的特定行业的营业执照经营性资产证明文件,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开发活动的中介机构依法查处。第十四条禁止买卖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货物,禁止非法转让工业设备、工具。第十五条不得破坏珍稀濒危物种产品(如木材)、兽医用品、动物尸骸等物质的销售活动和提供商品零售业所必需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中的检验报告和标识标志。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下述行为之一的,应当及时承担相应赔偿费用:一是违纪违规占用耕地的;二是因情节严重而引起公害事件的;三是妨碍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运作而导致死亡的人畜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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